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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及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6
     提案人:乔文胜、张美兰

案由:关于对我旗绿化后期管理与维护的提案

内容:近年来,我旗的绿化力度逐年加大,特别是2013年以来,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突出抓好通道、城镇、村屯、园区等重点区域的绿化工程,并沿乌北沿线打造出一条120公里的绿化生态亮丽风景线,2015年我旗以“迎庆创城”为契机,以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为抓手,继续深化重点区域的绿化工程。

二、存在问题

 1. 我旗属于水资源严重缺乏地区,随着绿化力度的逐年加强,绿化面积的逐年增大,水资源的利用需统一规划、合理分配。

 2. 随着绿化面积的扩大,绿化管护工作也需不断加强,巩固现有的绿化成果尤为重要。据调查了解,目前我旗特别是各沿线通道的绿化基本上是与造林绿化公司签订合同来负责管护,那么到期后如何进行长期的后续管护还需详细的规划和考核细则。

3. 据调查观察了解到,我旗城内部分住宅小区的绿化还基本停留在建小区时的原始状态,很多树木已经死亡,需要及时的补植更新。比如中联、新龙城等小区。

 三、几点建议

 1. 整体规划,合理利用水资源。旗政府应对我旗的地下水资源做个整体的规划,对现有水资源的利用做统一的合理分配。加大对节水项目的引进,加大对节水项目配套资金的投入,确保在保证生产生活的同时,绿化能够得到充足的水份供给。

 2. 建立长效地责任管护措施。对今后树木的管理与维护应建立长效的责任管护措施,比如成立管护队伍,形成统一的管理措施,并将此项经费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同时形成层层责任落实机制,列入各地各部门的实绩考核中。

 3. 以“迎庆创城”为契机,对旗城区内各住宅小区的绿化情况每年进行督查与摸底,统筹谋划,该补植的要补植,该更新的要更新,为居民营造一个更加舒适的人居环境。

 

参考意见: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能有效地防治和减轻污染、美化人们生活环境、创造美好的生态环境。

园林绿化一直以来是我旗城市建设的重点,但目前新区园林绿化明显滞后于城区扩建步伐,需要以创建“三城联创”为契机,全面创建国家卫生城镇、自治区文明旗县城、自治区园林县城,在积极拓展城镇绿量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城镇居民日常游憩、出行等需求,进一步均衡绿地分布,加强新区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加快新区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化和绿道建设。

存在的问题:一是规划滞后,绿化系统不完善。新区园林绿化的详细规划不是很充分,绿地建设存在盲目性,特色景观尚未形成,缺少通盘考虑。二是城市绿地分布不均。新区园林绿化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区规模的扩大,绿地率及绿化覆盖率相对偏低,没有形成特色鲜明的景观风格,难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化和休闲需求。三是社会绿化重视不够,城市绿地增速缓慢。城市绿化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单靠园林局是很难取得成效的。目前新区专业绿化建设较好,而社会绿化明显滞后,单位庭院绿化基础薄弱,地面硬化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城区绿化总量不足。四是绿化建管机制薄弱。“三分钟、七分养”,好的城市景观工程需要设计者和施工者和养护者共同完成,必须加强后期维护管理力度,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建议:

1、对新区园林绿化进行补缺、人性化的改造,扩大绿化覆盖面积,增强树木的观赏性,力争使每条道路都有自己的基调树种,做到“一路一景”。此外,实施城市行道树统一性改造,全面查漏补缺,对城市行道树进行改良补植。对市区部分街道缺株、长势差的行道树进行改良补植,并美化树池。

2、加强卫生保洁和树木养护管理,及时清运枯枝杂草等物,加强病虫害防治,对各类绿地及时灌溉补水;加强新建绿化工程的文明施工,做好各项绿化保护措施,并要及时补栽补植树木和斑秃裸露绿地,做到无缺株、无断档现象。

3、园林部门重点加强对各道路、绿地以及沿线占用绿地的施工单位的巡查,及时解决巡沿线的小区和庭院单位的绿化出现的枯枝、折枝、病虫害等情况。

 

                              

办理情况:乌中旗林业局2016年8月8日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旗绿化后期管理与维护的提案》,旗人民政府领导已签批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地下水资源做个整体规划,对现有水资源的利用做统一的合理分配。加大对节水项目的引进,加大对节水项目配套资金的投入,确保在保证生产生活的同时,绿化能够得到充足的水分供给的建议。

答复:一方面,我们在造林绿化前也考虑用水紧缺的问题,因此招标工程全部采用管道灌溉和滴管,以节省水资源,另一方面在造林用苗方面,尽量多种植适合我旗的乡土树种,以提高抗旱能力,减少造林用水。

二、关于对建立长效的责任管护措施。对今后树木的管理与维护应建立长效的责任管护措施的建议。

答复:我旗林业部门近年招标实施的重点通道绿化工程,工期结束交付后的林木抚育管理问题:一是成立专门的林木管护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绿化工程交付后的抚育管理工作,资金来源列入财政预算;二是绿化工程到期交付后,再进行抚育管理招标,由中标企业负责抚育管理,年限为35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二、苏木镇、村、组的重点集镇、村屯及通村公路通道绿化,由苏木镇、村、组进行抚育管理,抚育资金由财政预算给予适当补助。

三、针对加强城镇绿化工作方面。我们续按照建设北方重要屏障的发展定位,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把生态建设和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同时,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抓住当前绿化有利时节,在海流图镇、口岸加工园区及飞机场等重点部位,完成绿化83万平方米,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绿树成林、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绿地系统,城区景观效果全面提升,为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奠定扎实基础。相信通过开展各项绿化提升工程,各镇各街道会更加整洁、空气更加新鲜,集镇形象进一步提高。

谢谢乔文胜、张美兰委员关心林业生态的发展。

  

    办理情况:乌中旗园林局2016年7月7日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旗绿化后期管理与维护工作的提案》,旗人民政府已收悉,根据你们提案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年来,我旗以“五城同创”为契机,争创自治区园林县城,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目前,我旗海镇建成区绿地率已达31%,绿化覆盖率达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人。园林绿化工作要坚持建管结合,在加强绿地建设的同时,旗园林局十分注重绿化的后期管理与维护。针对提案中所涉问题和建议,旗园林局进一步完善了绿化后期管理与维护的方法措施,管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制定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按专业技术要求指导日常管护工作

按照《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制定和实施了《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范和要求》,使日常的养护工作如:除草、松土、修剪、灌水、施肥及土壤改良、移植、更新、伐树、病虫害防治、防寒、安全维护等具体规范和要求,有一个指导性的衡量标准和衡量规范,让园林职工和园艺工人更专业和量化地进行绿化维护。

树木的修剪管理

    园林树木的修剪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和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形势强弱进行修剪。修剪树木前制定了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2016年,新购修剪机器两台,充实修剪工6名,修剪工作做到“该修必修,修必成型”。

三、草坪的综合治理

草坪的养护管理,在了解各草种生长习性的基础上,根据土地条件、草坪的功能进行综合治理。其中包括修剪、浇水、施肥、除杂草和补植,被破坏或因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做到了及时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

及时补种死亡、缺失的绿篱、花卉和乔木,保持绿地的整齐和完整

    草坪和花木因游人的过度践踏、或恶性杂草过多,或土壤条件差生长不良,已造成死亡,或缺失的或蛀干式害虫破坏的乔木等,很大程度上影响绿地的美观和完整。园林局在春夏季补铺、补种或补植死亡和缺失、无更新价值的草坪、花灌木和乔木,争取保证绿地的完整性。并针对旗内个别住宅小区绿化情况进行督察和摸底,统筹谋划,对该补植的补植,该更新的更新,落实绿地规划验收的时限,进行有效监督管理,随时提供必要帮助,不断提高整个居住小区的绿化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完成补植补栽乔灌木共计130万株,花草地被3.2万平米,并对惠民小区进行重点绿化1.2万平米。

 五、大力倡导节水园林,合理利用水资源

    我旗水资源严重缺乏,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协调中水灌溉、自来水灌溉和地下水灌溉的矛盾,且确保园林用水和生产生活用水不冲突,加大了对节水项目的引进,如:滴灌、喷灌等。为保证绿化得到充分及时的水分供给,我局今年新购买水车两台,现共有水车12台,用于缓解供水条件相对薄弱区域的植被浇灌问题。  

    六、加强病虫害的防治,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

我旗园林防治病虫害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且科学有针对性的进行养护管理,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治病虫扩散蔓延。去年,新购进农药喷洒车1台,由于防治措施及时到位,近年来我旗未发生绿化植物大面积感染病虫害现象。

    七、做好防寒措施

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清除绿树树冠上的积雪、对乔木树干涂白,对不耐寒的树木和树式较弱的植株采取了防寒措施。

八、增设合理的导游警示和安全警示牌,完善服务配套设施

去年以来,制作悬挂和摆放保护树木安全文明警示牌300多个,大大减少了游人对草地和花木的践踏和破坏,培养了游人的良好社会公德。

九、提高园林职工和园艺工人综合素质,建设一支相对稳定、专业性强、战斗力强、反应快速的养护队伍和园林监察队伍

旗园林局经常对职工和园艺工人进行组织纪律教育和技术业务学习,建立了一支能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熟悉技术操作和业务工作,能独立开展园林绿化工作的养护队伍。同时注重培养技术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使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为了加强绿化后期管护,专门成立了园林监察队,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处理违规现象,形成了统一的监察管理措施,使占绿、毁绿现象降到最低。

    十、建立和完善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档案,方便总结、分析和改进工作

   近年来,园林局建立了完整的绿化档案,并把养护管理情况,随时充实到绿化档案中。档案具体内容包括:绿化规划施工图及其说明、绿地施工记录、绿地验收记录、绿地平面图、绿色植物配置图和植物名录、绿化管理记录、绿色植物病虫害发生与治疗记录、树木花草更新记录、绿化费用使用情况记录等,使得园林绿化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巩固园林绿化成功奠定了扎实基础。

 

 

总编第02号

 

提案人:王拥军

案由:关于解决乌拉特中旗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的提案

    内容:去年以来乌拉特中旗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把“十个全覆盖”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发展工程,根据牧区、灌区和山旱区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推进各项工程建设,行政嘎查村面貌明显改观,此项工程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赞扬、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也在稳步提高,乡镇、村民们也喝的是自来水,看的是数字电视,闲着没事逛逛书屋,出门不远就有卫生室。从此映射出中旗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变化。

随着“十个全覆盖”工程的稳步推进,老百姓们住上了新砖房,走上了水泥路,喝上了安全水,电视网络户户通,购物有了便民超市……农牧民盼望的一件又一件美事儿,在我旗农村牧区已成为现实。 但是在工程实施和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群众积极性不高

  “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以来,全旗上下尽管做了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但部分群众对农村危旧房改造的认识仍然不高,“等、靠、要”意识较强,参与工程建设和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缺乏自行改善居住条件的意识。

(二)农牧区危房维修改造难度较大

  一是资金缺口大。农村新建一栋房子需3万元左右,加固整修需1.5万元左右,而现有政策一户最多只能发放补助资金1.3万余元,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多为低保户、五保户和贫困户,翻建或新建既没有自筹资金的能力,也没有组织施工的能力,导致农村危房改造启动难。

  二是危房改造难度大。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缺少劳动力,改造农户大多居住分散,增加了危房改造的成本,延长了危房改造工期。

  三是部分农村闲置房拆除难。好多残垣断壁、年久失修的房屋,因农户举家外迁,存在拆也难修也难的问题。同时,修路占用土地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标准较高,政府拆除危旧房给予的补偿标准相对较低,靠近公路的农户受既得利益影响,不愿拆除危旧房,增加了村容整治难度。

    四是后期服务和管理滞后。主要表现在一些建成后的项目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得力,管理与建设未能同步;部分乡镇人员外流严重,有些工程完工后存在闲置现象;还有部分改造后的房屋因分散,冬季御寒效果差而无法居住,而闲置的房屋产权又属于个人所有,造成资源浪费。

     二、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把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推进机制,上下联动,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划,坚持质量第一,合理安排工期,做到工程质量与推进速度相统一,确保每项工程建成优质工程、放心工程,确保在“十个全覆盖”工程期限内完成后续工程,给老百姓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统筹协调,合理规划布局

  要把农牧区危房拆迁改造作为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重中之重,与村容村貌配套推进。要编制好村庄规划,做到“规划到村、设计到户”,把握好建设规模,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从实际出发,改造和新建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使农牧民“搬得进、住得起、有保障”。要妥善处理好拆迁、用地、补助、土地流转等问题。

 (三)加强工程后续监管

 一是建立养护和保洁机制。本着建设、管理、维护以群众为主的思路,组织村里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等德高望重、具有公信力和号召力的人员组成村民理事会或自治小组,实行自我管理。

 二是实施分类管理。公共设施落实专人管理。小巷硬化和房前屋后绿化区以及“五堆”,以户为单位,实施分户管理、轮流清扫、定期评比。

 三要加强对自来水设施的管护,保证农村自来水的供应。

 四要加强对农村牧区卫生室的人力和设备投入,确保农牧区群众就近就医。

 五要巩固和发展村级文化阵地,抓好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重视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和鼓励农民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六要“革陋习、树新风”为主题,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卫生模范村、“五好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创先评优活动,大力提倡文明新风。大力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农牧户、管护队、村委会、苏木镇、相关部门“五位一体、分级负责”管护模式,探索建立了嘎查村专业管护人员经费补贴三级(农牧户、苏木镇、旗)分摊机制,以及村收集、镇转运、旗处理城乡垃圾统一集中处理办法等管护制度,切实保障建设成果得到长期有效的维护和巩固。否则我们投入的资金、人力、物资.....等等将会全部前功尽弃,美好的民生工程自然会变为“面子”工程或“形式”工程,因此希望我们的“十个全覆盖”工程能够从质量方面、进度方面、标准方面、配套方面严格把关,保持后续维护方面常态化、管理方面人性化,努力携手共建美丽富饶的乌拉特中旗。

                                                                   

   参考意见:

近年来,我旗旗委、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改善农牧区的环境卫生,特别是“十个全覆盖”工程全面展开以来,农牧区的园林绿化、道路、街巷硬化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牧区的环境面貌发生了很大改变,但后期维护机制没有到位,没有统一的垃圾堆放点和转运设备,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村庄总体布局较为混乱,基础设施仍然薄弱,环境保护和监管队伍、设施、制度、资金均未到位,农牧民垃圾乱扔、污水乱倒、农作物秸秆随意堆放等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影响环境美化。

    建议:

    一、积极推进村镇规划步伐。应当做好村镇布局规划,结合当地农牧民群众发展养殖、堆放柴草及农机具等生产生活实际,综合考虑道路、排水沟、厕所、公共场所、公益事业设施、绿化美化等多种因素,同时着眼长远,高起点科学规划,抓好供暖、排污设施、垃圾填埋场、小广场等公共设施的选址和前期规划。

    二、旗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时专门划出资金,同时多渠道整合资金,作为实施农牧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专项资金。

    三、苏木乡镇应把环境卫生治理和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任务相结合,落实到每一个班子成员和包村干部身上,合理规划嘎查村的垃圾处理点和牲畜粪堆、柴草堆放等问题。 

    四、积极探索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探索成立卫生清理小组,实行村民门前三包,制定卫生标兵奖励等措施和制度,逐步引导农牧民群众树立良好生活习惯,维护“十个全覆盖”建设成果。

 

   参考意见:

    乌拉特中旗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十个全覆盖”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重要政治任务,立足实际,全力推进。2014年投入资金3.22亿元对27个行政嘎查村的“十个全覆盖”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嘎查村面貌明显改观。2015年投入资金 6.41亿元对我旗重点58个行政嘎查村进行“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几千名干部参加大会战,查漏补缺、各项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并与2015年10月15日获得了自治区巡回观摩检查组的一致好评。虽然我旗“十个全覆盖”工程在全旗上下共同努力下,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但后续管理持久发挥效益仍令人担忧,建议旗委、政府多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十个全覆盖”工程取得阶段性胜利,对劳动成果如村容村貌、环境绿化、街巷硬化,文化室建立进一步加强管理。

    2、我旗广大农牧区依靠太阳能和光伏发电,电压小又不稳定,严重影响广大农牧民增产增收。

    3、由于缺乏科学规划,我旗农区在用水高峰期时,自来水不能完全满足广大农牧民的需求。

    4、在农牧区许多文化站、卫生室、便民超市不能发挥有效作用,成为一种摆设,没有真正服务于广大农牧民。

    建议旗委、政府号召和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带着对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任务,按照王君书记 ,巴特尔主席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务实管用的举措,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创新思维的方式,科学规划精细操作“让十个全覆盖”工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参考意见:

    “十个全覆盖”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广大农牧民群众的郑重承诺:2014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区实现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街巷硬化、村村通电、村村通广播电视通讯、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建设标准化卫生室、设立文化活动室、建立便民连锁超市、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公共服务十项全覆盖。 “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实施以来,过去的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现在变得街道整洁、环境优美,过去的危屋、土房变成砖瓦房,过去的砖瓦房也进行了统一的修整,焕然一新。原来旧的村容村貌现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总之,“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了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了村民们的幸福指数,让村民们充分享受到了惠民政策带来的福利,老百姓的脸上露出幸福的笑脸。

实施“十个全覆盖”惠民好处多多,但在此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前期缺乏整体规划、制度建设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政策和执行有脱节现象。全覆盖还存在死角、还存在盲区。

因此,建议在“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前期整体规划和制度建设。首先要加强前期整体规划论证,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根据山旱区、牧区、灌区的不同特点进行整体规划,同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村规民约等约束激励机制,保证惠民工程落到实处,落到细处,使人民真正得到福祉。              

                       

    办理情况:乌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4日复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乌拉特中旗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问题也是我们在“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总结经验旗委政府出台了“十个全覆盖”工程三年总方案、年度方案,领导干部包联嘎查村方案。各苏木镇场在旗委政府的要求下相继出台了适合自己的方案。在这基础上我旗配套出台了《乌拉特中旗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十个全覆盖”工程后续管理办法的意见,各相关单位、苏木镇场根据自己的立地条件在各个嘎查村也配套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村规民约。通过大力的宣传以及一系列相关办法的出台,到目前为止群众参与“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预计在8月底前通过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能够完成年初预定的任务。

    在危房改造资金缺口大、改造难度大、闲置土房拆除难等方面各苏木镇场在积极想办法出点子,在自筹款方面通过政府补一点,个人拿一点,成功人士捐一点,工程队垫一点等方式  基本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在改造难度大、闲置土房拆除难的问题上今年在市、旗两级政府的大力倡导下通过 “土改砖”试点的带动下我旗今年拆除危旧土房近一万间,基本解决了以上问题。

 

 

编号第03号

 

提案人:李三明

案由:关于村组统一建立垃圾池的提案

内容: 2014年以来,乌拉特中旗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把“十个全覆盖”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发展工程,根据牧区、灌区和山旱区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推进各项工程建设,行政嘎查村面貌明显改观,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我旗还坚持建管并重,大力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农牧户、管护队、村委会、苏木镇、相关部门“五位一体、分级负责”管护模式,探索建立了嘎查村专业管护人员经费补贴三级(农牧户、苏木镇、旗)分摊机制,以及村收集、镇转运、旗处理的城乡垃圾统一集中处理办法等管护制度,切实保障建设成果得到长期有效的维护和巩固。这些惠民举措同样反映出对农村垃圾处理的重视。但是这些举措在落实中同样存在一些问题,不利于村组环境整治。

 村组无固定垃圾点导致垃圾倾倒分散,难以集中。

 一、占用土地,破坏自然生态。目前农村垃圾主要采取填埋、自然堆放等处理方法。由于没有固定的垃圾堆放点,人们随意堆放垃圾,天长日久侵占了越来越多的土地,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妨碍环境卫生,更可能破坏地表植被,破坏了乡村优美景观。

 二、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土壤肥力。垃圾渗出液破坏土壤的生态平衡,降低土壤肥力,影响作物生长。在自然环境中很难分解的“白色污染物” 塑料袋、地膜等破坏了土壤结构,影响了其透气、透水性,严重危害农作物的生长。据模拟试验表明,土壤中残留废膜达37-45公斤/公顷时,小麦和蔬菜将分别减产7%和10%左右。分散的垃圾产生渗出液,污染水环境。渗出液是生活垃圾本身分解产生的污水和雨水、地表水或地下水流经垃圾层摄取其中的污染物质而产生的污水的总和。生活垃圾渗出液属高浓度污水,会严重污染水体和土壤,而且其中的污染成分在土壤中的迁移过程十分缓慢,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发现。

 三、垃圾倾倒分散,处理费用较大。农村垃圾分散处理效率低、处理不彻底、单位投资和运行费用高、管理不便。增加财政压力,同时对于农村垃圾的处理收效不明显。

 建议:

 1、在村组统一建垃圾池。农村应以村为单位,组为地段,划区分片,实行垃圾集中存放,统一处理。特别是一些新建居民点,在不同区位放置垃圾箱,让农民倒垃圾方便,既有利于垃圾集中堆放,又可避免乱倒垃圾的不良习惯,使居住周围的环境清爽、干净,也有利于下一步对垃圾的清运。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号召以保护环境为己任,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平衡和农业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教育活动,营造出一种人人宣传,个个参与,把农村垃圾管好,美化农村的生活环境。

 3、实行专人负责,集中清除。各行政村可以鉴借城市垃圾管理的模式,由村委组织清运垃圾的专业队或公司,对农户堆放的垃圾实行定期清除,送到垃圾场,集中堆放,并做到有偿服务,由农户向专业队或公司交一定的垃圾清理费,以弥补清洁工的工资不足,村组也需筹集一定的资金,解决清理工具的费用和专业队人员的劳保福利,以保证专业队的正常运转。

4、签订责任状,量化考核指标。由村负责,对所辖区内的农户逐一签订环境保护责任状,对所居住的周围环境质量进行定性定量考核,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将考核的结果与评定精神文明户或星级农户挂钩,对执行制度好的农户还可进行奖励。

 

办理情况:乌中旗农牧部2016年9月8日复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村组统一建立垃圾池的提案》和《关于加强牧区垃圾处理的天》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在村组建立垃圾池和加强牧区垃圾处理方面,我旗根据年初制定的任务,各嘎查村组在“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建设垃圾池或者垃圾箱,到目前为止各苏木镇(场)嘎查村组都在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过程中,已经配备了垃圾池或垃圾箱,通过户收集、村管理、镇清运处理的方式能够解决;在牧区的路口都建设了垃圾池或垃圾箱,苏木镇定时清理;现在各苏木镇(场)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合理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为下一步后续管理寻找做法。

同时,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立足旗情实际,制定出台了《乌拉特中旗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科学有效的工程管理办法和村规民约,成立了《乌拉特中旗农村牧区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常态化工程管护体系。旗人民政府是本区域环境卫生治理和工程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环境卫生治理、工程管护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根据职能分工,整合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治理和工程管护专项工作。苏木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场部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垃圾转运的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实施保洁和垃圾收运管理制度。嘎查村委员会负责制定环卫保洁村规民约,维护环卫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保洁工作的日常管理,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农牧户实行“三包”制度,承担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管护好责任区内的绿化树木,维护责任区内道路畅通。完成“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任务的村组中,全部建立了环境卫生治理和工程管护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了旗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苏木镇政府、嘎查村委会、农牧户 “五位一体”相结合的管理工作机制,为切实维护好、利用好“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成果,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编号第04号

 

提案人:郝燕林   齐跃飞

案由:关于综合利用秸秆的提案

内容:2015年我旗在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中各乡镇普遍提出秸秆不回村不焚烧。如何处理秸秆成为群众和政府都在思考的问题。我旗农村耕地分为三个类型,黄灌地、井灌地、山旱地。黄灌地秸秆大多用于家畜饲料,剩下的有的回田、有的焚烧;井灌地秸秆也是大多用于家畜饲料,剩下的焚烧;山旱地秸秆基本全部用于家畜饲料。秸秆回村,一是我旗农村大多数家庭圈养家畜所以秸秆多做饲料,秸秆回家既为冬天饲养提供方便也为来年储备饲料;二是将秸秆做燃料;三是现在大多数作物都覆膜,秸秆拉走才可以搂地膜,不然第二年没办法耕种。剩下未做饲料、燃料选择不还田焚烧的主要原因一是不焚烧草籽太多来年锄地工作量太大,需要的除草剂翻翻;二是大多数作物都覆膜,不焚烧秸秆没办法搂地膜;三是井灌地上滴管的农田秸秆还田后也很难腐烂影响第二年出苗率和作物生长。

为此建议:

1.引导养殖户成片购买秸秆到农田放养牲口。引导群众只将开春耕种后的储备饲料可以打捆的拉回家。冬天饲养大户可以单独购买成片秸秆到农田放养,饲养散户可以几家联合购买成片秸秆到农田放养。这样有四个好处,一是省下了打捆费用和拉用费;二是到农田放养牲口同时也为农田施了肥料;三是清理棚圈工作量减少;四是避免了焚烧引起的环境污染。

2.政府引导群众在有条件的耕地实行秸秆还田。现在养殖业不景气,农民养殖积极性降低,圈养量减少,自己对饲料的需求减少,外卖也困难。因此科级部门和地方干部要引导黄灌地和非滴管井灌地的群众将秸秆还田,初期政府可以协调涉农部门适当给予一点奖补引导,如为成片秸秆还田的农户打井换泵、增加现代农业设施、加大院舍改造补贴比例等

3.科技部门引导群众科学处理秸秆。国内已经开发出不同规格和型号的中小型生物质转化工程装备,可供在农村/集镇就地集中处理秸秆、生活垃圾,并形成可燃气、生物黑炭等原产品和生物有机肥、炭基新型肥料和调理剂等产业链产品。我旗可以派科技人员、乡镇干部和群众实地考察,觉得可行,尝试引进,并且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引导。

 

参考意见:

近几年来,自治区大力开展十个全覆盖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也多方举措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以堵为主,高压禁烧,包保人员严防死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做了艰苦细致的工作,但仍有一些群众苦于秸秆无法处理,寄希望于一烧了之。二是秸秆还田、秸秆离田不仅增加成本,而且费工费时费力,一些农民不想做也不情愿做;三是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狭窄,大部分离田秸秆找不到利用出路,集中堆放不仅造成村庄环境污染,还增加农村安全隐患;四是一些地方为图省事,不问土壤性质,将秸秆全量还田,既增加土壤负担,导致土壤“消化不良”,又给下茬作物带来播种困难、病虫害多发等问题,影响农作物产量。

通过近几年来的秸秆禁烧实践,我们认为:必须把秸秆禁烧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综合利用上来,千方百计为秸秆综合利用寻找出路。这样,不仅可以变废为宝,促进秸秆资源转化,而且也是秸秆禁烧的治本之策。

为此建议,通过 “五料化”途径综合利用秸秆资源。

1.秸秆肥料化。秸秆肥料化主要是秸秆还田,秸秆还田可以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提高农作物产量。因此,秸秆粉碎直接还田,应当成为秸秆综合利用的主渠道。但在操作中必须科学指导,根据土壤性质,把握秸秆还田的比例,切忌全量还田,导致消化不良,给土壤带来过重负担。

2.秸秆饲料化。我旗是畜牧养殖大旗,牛羊等饲草动物养殖规模较大,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秸秆饲料。一方面要通过推广秸秆青贮,大力扶持牛羊等养殖场和养殖大户,扩大存栏量;另一方面要通过政策扶持秸秆饲料加工企业,提高秸秆饲料转化比例。建议对这类企业在政策、资金、场地、技术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

3. 秸秆燃料化。生物质能发电是转化秸秆的重要渠道,建议在有条件的县,增加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规划布点,通过落实产业政策、项目资金和场地条件等扶持政策,加快项目审批和建设的步伐,尽快建成一批秸秆电厂。建议按照政府主导、电厂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秸秆收储利用机制。将关口前移,在秋季小麦出苗时就组织力量,挨家挨户摸清,明确哪个地块秸秆离田、哪个地块秸秆还田,离田每亩多补助。为鼓励电厂多收秸秆,可适当提高奖补标准,对电厂收购县内秸秆实行叠加奖补。秸秆收运离不开打捆机和搬运机械,增加农民购机补贴,对从事秸秆打捆和运输中介组织予以奖补。

4.秸秆原料化。农作物秸秆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广泛用于造纸、纤维密度板等行业,其中秸秆人造板、秸秆木塑等高附加值产品技术已经成熟,部分实现了产业化生产,且市场需求量逐年上升。建议利用国家产业政策,发挥我旗秸秆资源优势,建设一批现代化纸浆生产基地。

5.秸秆基料化。利用机械将秸秆粉碎成小段,可作为基料栽培食用菌,是比较成熟的生产技术,许多农民都已经掌握,而且有多年的栽培经验。建议大力推广秸秆食用菌生产技术,不仅能将秸秆变废为宝,而且给农民找到了创业的机会。

 

办理情况:乌中旗农牧业局2016年7月26日复函

您们提出的《关于综合利用秸秆的提案》,旗人民政府领导已签批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们提出的提案内容,切合我旗的实际情况,值得推广和借鉴的。多年来,秸秆是养殖业一大家畜饲料,抓好秸秆综合利用,不仅是减少秸秆焚烧现象、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保持村容整洁的重要措施。我旗将从实际出发,多方举措加大秸秆综合利用。

(一)秸秆饲料化利用

在我旗农作物秸秆历来是草食牲畜的主要饲料,2015年全旗农作物播种面积138.86万亩,其中玉米62.72万亩,葵花34.97万亩,小麦30.49万亩。秸秆总产量约85.1万吨,其中玉米秸秆产量63.4万吨,向日葵秸秆产量8.4万吨,小麦秸秆产量5.1万吨。农作物秸秆主要用于饲料、肥料、能源(燃料)等方面,据农业部门测算,秸秆综合利用率为72.2%,其中玉米秸秆利用率75.0%,向日葵秸秆利用率15%,小麦秸秆利用率95%,其它作物秸秆利用率为95%。以上的玉米、葵花秸秆都转化为饲料,所有的葵花盘都粉碎成为羊和猪的饲料,直接促进了秸秆饲料化利用。

(二)秸秆肥料化利用

我旗秸秆直接还田技术主要推广以机械粉碎、破茬、深耕和耙压等机械化作业为主,主要是一部分葵花和小麦、瓜类、番茄等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目前,机械化秸秆还田是最直接的办法,秸秆还田也是我旗大力推行的一种方式。

(三)秸秆燃料化利用

秸秆作为燃料使用,如葵花杆、小麦秸秆,在每年的秋收后,将葵花杆在地里晾干后拉回储存作为燃料使用,约占向日葵秸秆的30,小麦秸秆约有5作为燃料,玉米直接饲喂后剩余部分作为生活用燃料同时在注重实际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乌拉特中旗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促进秸秆资源的合理利用。

 

编号第05号

 

   提案人:  

   案由:关于加强我旗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的提案

内容:旗的中小学都地处马路旁边,平时车辆通过量多,速度很快,且在斑马线与行人抢道,对上下学的学生造成极大威胁。

为减少意外事故发生,建议一:在学校门口或路口设置机动车禁停区,以免家长接送学生时造成交通拥堵,造成安全事故。同时标划人行横道,避免学生随意横穿马路。在学校附近路段显著位置设置“学校附近,减速慢行”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学生安全。在学校门口附近设置减速带,降低机动车行车速度,减少安全隐患。设置警告标志,并安装电子警察,实时监控从学校门口经过车辆的行驶速度,采取严管重罚措施。

建议二:学校应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如闭路电视、校园广播、局域网络、宣传板、黑板报等,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办理情况:乌中旗交警大队2016年8月12日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旗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的提案”已收悉,旗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是为有效改善驻城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上学的学生交通安全,旗交警大队严格开展“护卫天使”行动,每天上放学期间准时在一中、二中、一小、二小、蒙古族学校、旗幼儿园、民族幼儿园等学校门前执勤,指挥疏导交通,受到了学校老师和和学生家长们的广泛好评。

二是定期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通过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查处学校及周边道路存在的乱穿马路、乱停车、超速行驶、机动车辆随意进出校园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和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路面停车秩序、行车秩序、行人秩序,从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三是旗交警大队主动联系一完小、二中、蒙古族学校等学校,结合中小学生特点,对正确骑车、乘坐车辆和安全行走等基本的交通常识说起,分析不遵守交通规则可能产生的后果及其危害性,通过专题讲座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学生安全文明出行教育,健全完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编号第06号

 

提案人:梁君

案由:关于加强液化气瓶管理的提案

内容:液化气气瓶在我旗广泛使用,液化气充气站在为消费者运送气瓶的同时,也在回收用户的自用气瓶,这些气瓶有很多是使用超期气瓶和未经检测的气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强化气瓶的使用安全管理,深刻吸取呼市地区近期气瓶爆炸伤人事故的教训,确保百姓用气安全,建议:

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对气瓶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落实气瓶安全主体职责。

二、要集中开展一次液化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大排查。集中对液化气气站、餐饮业气瓶使用单位和重点居民区用户开展排查活动,对使用超期气瓶、未经检验或检测不合格气瓶以及翻新改装气瓶等行为依法进行集中整治,防患未然。

三、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装许可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液化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办理情况:乌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0月19日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液化气瓶管理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2016年以来,我旗通过专项普查整治,对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了严格的管理,气瓶整体安全状况得到一定提高。在看到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气瓶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从全旗范围看,气瓶事故还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集中反映在充装超期未检和到期报废气瓶以及私自“倒灌液化气”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旗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    

一、对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要求,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做到:

(一)只充装本单位自有产权和签订供气合同范围内的气瓶,不得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单位的钢瓶;

(二)严格执行钢瓶定期送检和到期报废规定,不充装超期未检和到期报废钢瓶;

(三)严格执行钢瓶充装前、后逐只检查、记录制度;               

(四)对超过报废期限的钢瓶回收后统一销毁。

(五)各气瓶充装单位必须主动配合检验检测单位工作,应每年将本单位充装气瓶清单(含气瓶钢印登记号、定期检验日期)和下年度检验计划报市特检所指定检验检测机构。

我旗监督检查,采取不定时、不通知方式,重点检查气瓶的定期检验和报废处理情况、充装前后检查情况、充装记录情况。

二、对气瓶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监察             

(一)结合为期3个月的全旗食品安全的集中大排查,共检查餐饮单位362家 ,其中有126家使用气瓶。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了登记,并责令使用单位立即更换,同时对使用气瓶的经营者讲解了有关安全使用的技术要求,加强了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检查6家气瓶经营充装单位,其中2家有合法的气瓶充装手续,其余4家都是在乡镇门市超范围经营。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监察指令书,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除了存在的事故隐患,并依法予以经济处罚。            

感谢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编号第07号

 

提案人:何治坤   孙权   丁向前   祁娟    石根明

案由:关于加强全旗物业管理工作的提案

内容:目前,全旗已有物业管理企业8家,从业人员约150多人,管理小区54个,总建筑面积114.9万平方米,业主委员会共成立4家,全旗物业管理覆盖率达95%。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旗房地产开发起步较晚,物业管理工作相对滞后,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业主委员会管理缺失。我旗54个小区只成立了4家业主委员会,而开发较早的小区从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所设立的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和经费没有保障,尚无法正常运转。二是物业企业管理水平与业主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现有物业公司的管理由于没有相应的强制性制度约束,人员多为临时拼凑,管理及服务十分随意,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损坏不能及时得到修复,业主对服务不满意,拒交物业管理费,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矛盾极其尖锐。三是住宅小区安全隐患凸显。物业管理者对小区内住户的情况缺乏应有的了解,小区治安现状显得非常混乱。部分小区不设立门卫,有的小区虽有门卫职守,但形同虚设。四是我旗80%的小区物业是由开发商或房屋产权单位单方指定的,未进行招投标竞争。一旦出现问题,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相互推诿,致使问题长久不能解决,有些问题本来是市场化的,但由于互相扯皮,走上信访渠道,最后政府买单,违背了市场规律。

二、加强全旗物业管理的建议

   (一)理顺体制,明确责任。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管单位的作用,采取“物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属地政府和社区管理”的工作方式,完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理顺物业管理职能。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为。要建立健全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物业接管监督制度,严格物业验收程序,坚决防止建管脱节。要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规范前期物业管理,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必须出具物业服务接收单并取得物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建议对照职能职责,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纳入考核体系,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加快物业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的步伐。

   (四)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推进物业管理的社会化。  

(五)做好示范宣传引领工作。提高业主的自治管理意识,加大对公共参与精神的宣传,加深广大居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切实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竞争意识和服务质量,促进物业管理行业驶入良性轨道。

 

参考意见:

一、物业管理现状

物业服务和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居民住户、各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和住建部门站在各自不同角度,利益诉求也不同。矛盾集中在物业服务和管理质量不高,收费不合理、不透明,公共设施不配套,居民缴费意识差、收费难,业委会成立和运作难,物业企业数量少、水平不一等问题上。

二、物业管理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管理机制方面。政府和住建部门有权力管,却因人力不足而无法管具体、管细节,以致管理无力。

(二)遗留问题方面。老旧小区存在的绿化面积小、停车位少、安全防盗措施不到位、建设质量不过关等问题,都是物业管理矛盾根源。

(三)物业企业方面。我旗的物业企业,多数是三级资质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物业市场没有建立真正的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缺乏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居民业主方面。部分居民违反管理规约时有发生,相关部门解决执行不力;弱势群体缴费困难,少数居民恶意拖欠费用。

三、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规范程序、加大力度,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小区竣工验收时,相关部门应邀请街道社区和前期物业企业参与,共同检验工程质量,落实保修事宜,达成一致后,签署验收文件,形成完整详细的验收报告资料,向社会公开。

(二)公开招标、严格考核,解决准入退出问题。在政府组织下,建立以业委会为主体,住建部门、街道社区监督,司法部门公证的公开招标制度。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企业,根据小区管理面积、服务项目等内容进行投标,在具体细节方面进行详细协商,在综合衡量管理服务内容后,由业委会确定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管理服务合同。

(三)明确标准、创新方式,解决物业收费问题。

(四)完善机构、政企合力,解决居民管理问题。

(五)利用资源、盘活资产,解决后续保障问题。

 

参考意见:

大多有物业公司进驻管理的小区,相对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环境大不一样。原因在于,一个有人在管,且是专业的,有绿化、保安、卫生等全面的管理;另一个则是除了卫生,几乎放任不管。而一些有物业公司的小区,业主与物业纠纷不断,主要是因为双方权利义务不够明确,有的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有的业主委员会未充分发挥其监督协调的作用。

当前业主委员会工作薄弱的主要原因

一是业主法律意识不强,思想观念滞后。总体上说,业主目前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决策的积极性不高。对未真正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情,大部分业主缺乏关注度,态度漠然。这种态度导致业主委员会成员多是退休的老人,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业主委员会几乎成为一个“空中楼阁”式的组织,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是不少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缺乏足够认识。有的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就是带领大家“维权”,跟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搞对立,全方位地为业主争取“最大”利益;有的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既不是法人组织,又不是社团组织,对一些重大问题不能完全委托于它。

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运行的建议

一是指导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职能部门应加强指导,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小区都成立业主委员会,让业主委员会参与到小区的物业管理中来。

二是加强对业主委员会运作的管理与监督。首先,可以考虑将业主委员会纳入政府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在尊重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的同时,可将属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作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日常归口管理方。在业主委员会选举的宣传、业主代表名额的分配与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的审核等方面发挥权威作用,真正帮小区组建一支高素质、有权威、能正确发挥作用的业主委员会队伍。

三是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让业主委员会来阐明物业与业主的权利义务关系,调和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如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召集业主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对物业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指正,或向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等。

 

办理情况:乌中旗房产中心2016年6月26日复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旗物业管理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及物业服务保障的监管问题

你们提出我旗大部分物业小区缺失业主委员会的情况,我中心一直以来对此问题就非常重视,认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最有力的保证,不断鼓励各小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截至目前,效果不明显,只有部分小区相应,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内的业主,应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合理合法的行使并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义务不履行,权利就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有组织成立业务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第二步: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第三步: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第四步: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第五步: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步: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通过以上六步,业主委员会合法成立,开始行使自己的权利。目前,我旗新源名城住宅小区、长青农贸市场都按照该程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行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自主选择物业公司,效果明显。业主不主动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主管部门只能被动认定业主已接纳并认可,由开发企业选聘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

二、物业公司服务运营问题

物业服务质量与物业费收缴是一对矛盾体,如何将二者有效的接轨,作为物业服务的主管部门,一直以来我们都非常重视,专门组织人员到物业服务做得好的地区去学习和观摩,得到的结果是不同地区、做法不同,可比性不强。就我旗目前的实际情况,问题很多。物业服务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物业服务是商品,取得服务需付费,这是基本常识,但相当一部分业主确认为物业服务是必须的公共资源,政府有义务让其享有物业服务的权利,付不付费都得享用。有的业主将物业服务与房屋质量联系到一起,对房屋质量不满意,不找开发企业,而是将所有的怨气撒到物业企业身上,从而拒缴服务费。前几年,我旗房地产市场飞跃式发展,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近几年,建设过程中遗留的问题集中出现,处理起来难度极大,主要原因是多数开发企业目前资金断链,无力处理以前工程遗留问题。建设过程中遗留的问题已超出物业公司本身的服务能力,业主误认为是物业服务公司不作为,并以此为由拒缴物业服务费,导致物业服务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费收缴率很低,致使企业的正常维持困难,很难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创新性的提高服务质量,如果行政强制干预,有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再说中央三令五申要求简政放权,市场的事交由市场处理,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物业公司监管现状

房产中心作为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公司实施有效监管。为提高我旗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中心组织全旗物业企业与巴彦淖尔市旭源物业企业开展了结对帮带活动,通过结对帮带优化管理方式,提高服务理念,转换服务模式。定期组织物业企业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为了强化企业之间的竞争意识,提高了物业企业的准入门槛,逐步淘汰服务质量不高的物业企业,截止6月底,我旗已有5家物业企业升为三级资质,剩余4家正在积极筹备办理三级物业服务企业升级工作,如在今年期满未进行升级,不允许再承揽物业服务业务。

 

 

编号第08号

 

提案人:王明献

案由:关于提高海流图城区技防水平的提案

内容:乌拉特中旗地处边疆,社会稳定责任重大。近年来经济不断发展,社会总体和谐稳定,成效显著。但随着社会发展和国内外不安定因素的影响,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随着科技进步,技术防范已成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加强和完善海流图城区监控建设和区域布局,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水平。

1、完善新老城区交通路口信号灯和监控建设,构筑全方位的交通监管体系,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减少交通事故,并做为城区监控重要组成部分。

2、加强和完善居民小区、重点部门、重要公共场所和人口聚集场所监控体系建设。

3、逐步整合各类监控资源,建立统一的监控和应急处理平台。

 

 办理情况:乌中旗公安局2016年8月8日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海流图城区技防水平的提案”已收悉,旗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是按照《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旗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54号)文件要求,我旗积极推进“平安中旗”视频监控网络工程建设,第一期建设工程已完工。目前,“平安中旗”二期工程正在紧张建设中,已完成相关设备的布点、联网工作,全部工程预计9月底完工。届时,我旗将建成覆盖全旗主要道路、出入口、复杂场所的高清视频探头400路、治安卡口系统20套、电子警察系统12套、违章停车巡查系统7套及车站人脸识别系统1套、电子围栏6套、网络围栏60套。大大提升政府职能部门对社会的管控能力和公安机关可视化扁平指挥调度能力。二是我旗将在现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基础上,通过“ppp”模式或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方式,进一步改善全旗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计划在海流图镇再增设五处路口交通信号灯、2处技术监控设备。

加强公安监控信息技术建设不仅是当前公安交警实施警务改革和科技强警战略的一项基础性系统工程,也是落实公安部四项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有效预防交通事故,打击涉车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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