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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91号提案原文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7
 编号第91

 

提案人:贺瑞琦   刘高峰    孙雅慧    张美兰

案由:关于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内容:小微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重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于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务院分别于20111012日和201221日两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并专门设立了150亿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但从总体上看,小微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的缺陷仍然存在,“融资难”、“用地难”一直在困扰着小微企业的发展。特别是持续低迷的世界经济危机更给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原材料、劳动力价格持续上升,对外销路不畅,融资贷款仍比较难等等,使得处于产业低端的小微企业面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境地。因此为更好更快地推动我旗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制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建议政府制订出台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有实力的产业龙头型企业,在信贷额度和比重上给予重点倾斜,帮助脱离困境、进档升级。同时,在土地使用、税收政策等方面出台更加积极的扶持政策。
   
二、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方式。建议设立由市政府主导,银行、财政、金融办、工商联、企业几方参加并监管的企业融资担保平台,财政根据企业担保数额作相应匹配。探索研究建立小微企业授信机制,逐步扩大授信规模。做好产业引导基金、小贷公司、财政担保、融资担保、典当行等融资平台建设,研究探索“轻资产融资”方法。
   
三、支持小微企业转型发展。建立小微企业技术支持与经营服务平台,鼓励小微企业向新业态新行业转型,除了对高科技、先进制造业继续鼓励支持外,对发展互联网、电子商务、文化传媒等新行业的企业给予支持和帮助。
   
四、完善小微企业服务体系。进一步理顺政府、商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大力发展行业商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推进企业自律和行业管理。进一步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打造优良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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