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进(返)北京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巴防指通告〔2021〕21号)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鉴于自治区和我市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切实筑牢首都安全屏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北京风险,现将在巴彦淖尔市人员进(返)北京有关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人员(含待返京人员),非必要不进(返)北京,确需进(返)北京的,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批准后,可按有关规定进(返)北京。
二、凡在我市人员(含待返京人员),近14日内有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暂时一律不得进(返)北京,待本人解除管控后,确需进(返)北京的,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批准后,可按有关规定进(返)北京。
三、全市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非必要不进京,确需进京的,经所在单位审批后,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批准后,可按有关规定进京。
四、对特殊情况确需进(返)北京的人员,由属地指挥部一事一议。
五、上述疫情管控措施随我市和北京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动态调整。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