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进(返)北京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2

关于加强我市进(返)北京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巴防指通告〔2021〕21号)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鉴于自治区和我市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切实筑牢首都安全屏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北京风险,现将在巴彦淖尔市人员进(返)北京有关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人员(含待返京人员),非必要不进(返)北京,确需进(返)北京的,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批准后,可按有关规定进(返)北京。

二、凡在我市人员(含待返京人员),近14日内有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暂时一律不得进(返)北京,待本人解除管控后,确需进(返)北京的,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批准后,可按有关规定进(返)北京。

三、全市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非必要不进京,确需进京的,经所在单位审批后,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批准后,可按有关规定进京。

四、对特殊情况确需进(返)北京的人员,由属地指挥部一事一议。

五、上述疫情管控措施随我市和北京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动态调整。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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