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法律存在 终被绳之以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7

6月9上午10时许,乌梁素太派出所接到辖区兴丰村兴丰五组村民张某口头报案称:我发现我在兴丰村兴丰五组沙团圪卜的地不知道被谁给耙了大约100多米,我这是铺好地膜、浇好水准备种葵花,损失虽然不大,也就300元左右,但对我们农民来讲这种行为很恶劣,望公安机关查处。

乌梁素太派出所所长与民警热情接待了报案群众,仔细询问了情况。原来,张某与蔺某因另一块地双方有争议,法院将那块地判给了张某,并告知蔺某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阻拦,蔺某心里不平衡多次刁难张某,蔺某对此事一直怀恨在心,准备寻找机会报复,无视法律的存在,于是蔺某9日起了个大早,四点多就开着四轮车到了与自己家地相邻的张某地里,开始搞破坏。直至张某上午9点多到地里准备耕种时才发现自己的地被破坏了。

通过与村委等多方调查了解得知:该地属张某所用,无争议,因此蔺某该行为为故意损毁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决定对蔺某进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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